2005 帝大物博 冬季大物盃 撞球一、比賽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六、二十七日。 二、比賽地點:台大男三舍地下室撞球場。(台北市大安區長興街50號) 三、比賽制度: 〈一〉採九號球雙敗淘汰賽,不分男女組。 〈二〉預賽搶七,四強賽搶九。 〈三〉女生預賽搶五,準決賽搶六。 〈四〉敗方需付該場賽事之球台費(每分鐘1.5元)。 四、獎勵:第一名2000元 五、比賽規則:依據世界花式聯盟的9號球規則。 六、參賽資格: 〈一〉持有各大專院校之物理相關科系、所學生證之學生均可參加。 〈二〉各選手請於開賽前10分鐘至紀錄台辦理選手登錄手續,開賽30分鐘後未登錄者棄權論。 〈三〉參賽選手如遲到10分鐘未出場比賽,視為棄權。 〈四〉選手應注意國際禮儀不得穿拖鞋、汗衫參賽。 〈五〉參賽選手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或相關證明參賽,比賽時請主動出示,代打視為棄權。 七、申訴: 〈一〉有關賽場所發生問題(含選手資格問題),必須在發生30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由選手本人向大會提出申請。 〈二〉申訴以大會委員長之判決為最終判決,選手不得異議。 八、一般規定事項: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選手不得異議。 九、注意事項: 〈一〉本賽事之裁判由比賽雙方自行裁定。 〈二〉比賽專區內一律禁菸,為利於比賽品質,大會有權請非比賽選手離開比賽區。 〈三〉比賽發生糾紛或問題不屬於明文規定者,由裁判長或審判委員會作最後判決。 十、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修正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