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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帝大物博 冬季大物盃 撞球

一、比賽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六、二十七日。

二、比賽地點:台大男三舍地下室撞球場。(台北市大安區長興街50號)

三、比賽制度:

〈一〉採九號球雙敗淘汰賽,不分男女組。

〈二〉預賽搶七,四強賽搶九。

〈三〉女生預賽搶五,準決賽搶六。

〈四〉敗方需付該場賽事之球台費(每分鐘1.5元)。

四、獎勵:第一名2000元
   第二名15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500元
並附獎盃予前四名之選手。

五、比賽規則:依據世界花式聯盟的9號球規則。

六、參賽資格:

〈一〉持有各大專院校之物理相關科系、所學生證之學生均可參加。

〈二〉各選手請於開賽前10分鐘至紀錄台辦理選手登錄手續,開賽30分鐘後未登錄者棄權論。

〈三〉參賽選手如遲到10分鐘未出場比賽,視為棄權。

〈四〉選手應注意國際禮儀不得穿拖鞋、汗衫參賽。

〈五〉參賽選手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或相關證明參賽,比賽時請主動出示,代打視為棄權。

七、申訴:

〈一〉有關賽場所發生問題(含選手資格問題),必須在發生30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由選手本人向大會提出申請。

〈二〉申訴以大會委員長之判決為最終判決,選手不得異議。

八、一般規定事項: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選手不得異議。

九、注意事項:

〈一〉本賽事之裁判由比賽雙方自行裁定。

〈二〉比賽專區內一律禁菸,為利於比賽品質,大會有權請非比賽選手離開比賽區。

〈三〉比賽發生糾紛或問題不屬於明文規定者,由裁判長或審判委員會作最後判決。

十、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修正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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