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排球

〈四〉隨隊裁判:

1、每隊須含一名隨隊裁判,於比賽後擔任下一場比賽之線審。詳細出線審時間請見賽程表。

2、如未依照賽程表擔任線審,該隊以棄權論。

3、隨隊裁判須於比賽五分鐘前向該場地之副審報到。

4、觀戰人員請在前排攻擊線之後,以免妨礙球員比賽。

〈五〉棄權與沒收比賽說明:

1、棄權是指放棄所有之後的比賽,如果在預賽中棄權則由下一名次遞補;如果在決賽中則由對手直接晉級。

2、沒收比賽是指該場比賽敗場,如果在預賽中遭沒收比賽則判為輸方得一分 (比數為0比2敗場),對手為勝方得兩分;如果在決賽中則由對手直接晉級。

十一、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