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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日期: |
2007年11月24-25日 |
比賽地點: |
鄧公國民小學操場 |
報名人數: |
每隊可報隊員(含隊長)十五人 |
報名資格: |
物理系所學生、物理系教職員(以可提出證明文件為準) |
比賽制度: |
〈一〉報名對數超過六隊才舉辦(考量場地租借成本)。
〈二〉報名九隊以上(含九隊);分三組循環預賽,3取2,4取3,4取3。第二天決賽採淘汰賽。複賽請參見賽程。
〈三〉比賽採七人制,若一方不足五人,以棄權論。
〈四〉勝負判定:
1.勝得三分,和得一分,敗得零分,積分多者獲勝。
2.積分相等時其勝負判定之優先順序如下:
〈1〉雙方對賽勝者隊伍獲勝。
〈2〉進球數多者獲勝
〈3〉PK決定。
3.決賽法定時間內雙方平手,則延長加賽,採黃金進球,仍平手則PK決定。
4.PK為八碼球,兩隊各派五位隊員主踢,進球數多者為勝,進球數若相同,每隊依序各派一位主踢
(非前五位已踢者),直至分出勝負為止。(若每隊七位球員踢完則重複開始)
〈五〉比賽時間: 分組賽:上下半場各15分鐘,中間休息5分鐘,無延長加賽。
淘汰賽:上下半場各20分鐘,中間休息5分鐘,延長加賽10分鐘,中間不休息。 |
獎 勵: |
獲得前三名的球隊,由大會頒發獎盃以資鼓勵。 |
比賽規則: |
採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公佈之最新足球規則。
1. 禁賽:累積(分組賽+淘汰賽)2張黃牌停賽一場,紅牌停賽一場。
2. 越位:本次大物盃比賽有越位規則。
3. 遲到:規定比賽時間開始10分鐘之內,無法開始進行比賽之隊伍,以棄權視之0:3落敗。
4. 換人:比賽換人次數無限制,被換下場之比賽選手不得重複上場。
5.禁止鏟求。(會先警告,再給黃牌。)
6.球員需準備護具,以防安全。
7.紅牌下場比賽禁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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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比賽前十分鐘兩隊隊長應至檢錄處檢錄,繳交學生證正本,核對無誤後於比賽後發還。若發現偽造、上場球員與報名不符情況,該隊即喪失比賽資格。 |
申訴: |
〈一〉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必須適時(三十分鐘內)書面提出,經隊長向大會賽務組提出。
〈二〉申訴以大會場務組之判決為最終判決,各隊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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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章程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