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比賽日期: |
2007年11月24~25日 |
比賽地點: |
私立淡江大學網球場 |
報名人數: |
每隊可報隊員(含隊長),總人數以十人為限 |
報名資格: |
物理系所學生、物理系教職員(以可提出證明文件為準) |
比賽制度: |
‧ |
報名五隊以下,直接決賽採單循環賽制。 |
‧ |
報名六隊以上,預賽採分組循環制,決賽採單淘汰制。 |
‧ |
決賽成績取前四名。 |
‧ |
每兩個隊伍勝負採用三點制 ( 雙、單、雙 ) ,每點皆以一盤六局決勝負。若比賽進行至 6:6 ,則進行搶七決勝。 |
‧ |
預賽採三點制,先取得兩點者為勝。 |
‧ |
各點比賽排點不限男女。 |
‧ |
每位選手限打一點,不得兼點。 |
‧ |
決賽隊伍先取得兩點者為勝。 |
‧ |
循環賽記分方式: |
|
1. |
兩隊勝負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勝者晉級。 |
2. |
三隊以上勝負相同時,直接勝兩點得2分,勝兩點輸一點得1分,勝一點輸兩點得0分,直接輸兩點得-1分,積分最高者晉級。 |
3. |
如仍無法決定則以各隊所得分之局數總合,最高者晉級。 |
|
|
獎 勵: |
獲得前三名的球隊,由大會頒發獎杯以資鼓勵。 |
比賽用球: |
Slazenger比賽用球 |
比賽規則: |
參考「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訂定之「2004年網球簡易規則」。
|
注意事項: |
(一)開賽前十分鐘請填妥出賽名單,交至紀錄台。
(二)賽前選手應攜帶學生證或相關證明文件,交由裁判核對出賽,未攜帶者視同棄權。
(三)比賽逾時十分鐘未出場比賽者視同棄點。然得經由雙方同意協調變更出點順序,但各點比賽時間逾時十分鐘未出賽者人視同棄點。
(四)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章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裁判決定之判決為終決。
(五)比賽不另訂線審,一切裁定由裁判為主。
(六)比賽當天如遇雨等不可抗拒之因素以致無法比賽,則先暫停比賽,觀察之後是否能繼續進行比賽,如能進行比賽,將由大會依情況決定繼續比賽或進入雨備保持賽事流暢度,如無法比賽,則取消比賽,並斟酌退還報名費。
|
申訴: |
(一)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必須適時(三十分鐘內)書面提出,經隊長向大會賽務組提出。
(二)申訴以大會賽務組之判決為最終判決,各隊不得異議。
|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 |
備註:請各隊比賽當天,務必注意比賽時間,當有比賽提前或延遲結束,則所有賽程時間將適時調整,以確保當天賽事能順利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