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品相關事項

日期:2006.05.03 發佈:總協組 發佈者:小咪

一、直接拿匯款的收據, 至販賣部出示即可領取。

二、如未保留匯款的收據,領取人請出示學生證及第二份可證明身份之證件,(如身份證、駕照等等)

另外紀念鑰匙圈的部分,由於預購數量低於基本量許多,故取消製作,費用將在比賽期間領取紀念衣時,一併退回給各校,造成貴校不便請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