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籃

一、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六、七日。

二、比賽地點: 中原大學運動場

三、報名人數:每隊可報隊員(含隊長)十五人。

四、報名資格:物理系所學生、物理系教職員(以可提出證明文件為準)

五、比賽制度:

〈一〉報名未達三隊則不舉行比賽,恰三隊隊伍採三角循環,三隊以上至五隊分組循環,照戰績排名,同名比差分。六隊:初賽兩個三角循環,取四隊進決賽單淘汰。七隊:初賽A組三角循環,B組四角循環,A組取一隊,B組取兩隊進決賽,決賽B組各和A組競賽取前三名。七隊以上會另做說明。

〈二〉如因天候問題使大會動用到雨備,由於場地的因素,則賽程全部改為單淘汰制。

六、獎勵:獲得前三名之球隊,由大會頒發獎盃以資鼓勵。

七、比賽用球:本比賽採用標準六號球。

八、比賽規則: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九、比賽規定:

〈一〉各隊請於該場比賽前二十分鐘前至紀錄台填寫球員名單。

〈二〉各隊比賽時,逾時十分鐘未出場時,以棄權論。

〈三〉各隊出場比賽時,請務必穿著整齊之比賽球衣出場比賽,並攜帶學生證或教職員證以便查驗,未帶證件者不得出場比賽。

〈四〉球隊如有不符規定之球員出賽,一經發現或經由檢舉屬實者,取消該隊比賽資格,其已賽之成績不予計算。

十、申訴:

〈一〉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必須在適時發生半小時內;以書面提出,經隊長向大會競賽組提出。

〈二〉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各隊不得異議。

十一、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