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比賽規則
比賽規則與5人籃球國際規則基本相同,只是根據比賽在半場進行的特點和便於使眾多的籃球愛好者都能參加,而對某些條款作了更改,現介紹如下:
比賽中換人沒有限制,但僅在死球或半場比賽結束時才能換人。球進後也可換人。
比賽開始時,由裁判擲硬幣決定發球權。擲硬幣勝方隊,可先發球也可將發球權轉讓給對方隊。如果有時加賽,由比賽開始時沒有發球的一方發球。
進球後換邊發球。
一方投籃未進,由對方搶到藍板球後,則需退到三分線後再進攻。
每次換發球,發球方必須退到三分線之後再進攻。若發球方沒有退到三分線後或發球時踩線,此次發球不算並換發球。不允許未退回三分線後而直接投藍。如果對方欲在未退回三分線之前就投籃而我方隊員因此犯規,則犯規不算,且由我方發球。
在比賽前,對方派一名隊員檢查比賽球,還應把球傳給隊友也檢查,雙方檢查完後方可開始比賽。
所有犯規(7次以下)或球出界,到中場發球區發球。
二分球:與專業比賽中三分球相似,在三分線這外出手投中藍作二分算,投籃隊員的兩隻腳必須完全在三分線之後,三分線內投中算一分。裁判、計時員有最終裁決權。
B.犯規及爭議
1.隊長僅代表他所在的參賽隊伍,而非所有隊員,如有任何爭議,賽場管理人員會來解決,請不要對計分牌上的成績有任何反對意見,這將毫無作用。比賽計時員、裁判、管理員對比賽有最終裁決權,爭議解決後比賽繼續,由此爭議將不再重提。在解決爭議時,比賽將不停鐘,除非在比賽最後3分鐘才停鐘。
2 .如在比賽過程中,有爭球,則由防守方發球。
3 .裁判將判決所有犯規,比賽監測員將記錄所有的犯規。前6次犯規時,將由被犯規的隊至三分線發球,第7次犯規以後,被犯規的隊員可罰球一次,罰球不論球進或不進,都換發球;第10次犯規後,被犯規的隊員可罰球一次,罰球進,則換發球;罰球不進,則由罰球方發球。
4 .如在投籃時被犯規,投籃進,此球算且換發球,此次犯規記在計分表上。如投籃不進,則罰球一次。
5 .技術犯規、不合運動道德犯規,或連續不當犯規的隊員將被逐出比賽。如果裁判決定犯規為不合運動道德犯規、故意犯規或連續不當犯規時,被犯規人員正投籃且投籃進,則此球算並由被犯規方發球;如果被犯規隊員沒有投籃,則該隊員罰球一個並保留發球權。如果有隊員打架,不論任何原因,都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C.其他規則
1.除非另行通知,所有參賽隊伍的首場比賽都按比賽時間進行,建議每場比賽後,參賽隊伍都去比賽計分板處看所有的比賽安排,時間、場地,有無變動及其他重要資訊。
2.比賽中應服從裁判,如與裁判過分爭執,會導致被取消比賽資格。
3.當隊員在比賽中有受傷流血,必須下場,只有當流血停止並不會將血跡擦在他人身上時,才能再帶傷上場比賽。
4.所有參賽隊員在參加比賽時都順帶上證明附件。
5.如不遵守上述規定,未帶證明附件,將無參賽資格。